关于上报《山西博物院2010年度工作报告》的报告

国家文物局、财政部:

  根据《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物博发[2010]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山西博物院2010年度工作报告》呈上,请审核。

  附件:《山西博物院2010年度工作报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