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021年我局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山西文物”为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文物、博物馆领域的相关政策、决策及各类信息,在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注重实效,突出文物工作公开重点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对各类文物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实进行公开。2021年我局在山西文物网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88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为78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为2236条,解读信息发布11条,留言信息办结53条。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局对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实施方案》《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山西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意见》《山西省第六批“省保”正式公布》《核定公布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关于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 检查管理细则》《山西省文物局考古发掘资料整理管理办法》《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对开展2021年度省文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等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接到1件公民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复议、诉讼、申诉及投诉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工作的一流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一是信息报送主动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部分制度建设虽然完成,但对制度的实用性、可操作性还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新媒体的运用还需增强。

今后,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要进一步立足服务对象,畅通公开渠道。二是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前置审查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公开经费都纳入了正常办公经费,没有进行单列。

山西省文物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