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接受反映“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文物领域营商环境,根据省开展“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就接受以下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举报线索公告如下:

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审批权或自由裁量权、政策解释权,政务服务部门或其他公职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群众采取推、拖、绕等方式,造成企业、群众办事困难等问题;工作人员与“黄牛”“黑中介”相互勾结,进行有偿代办、插队办理、预留名额等“开后门”行为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制定等方式强制办事企业或群众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行为;工作人员帮助社会中介机构、中间人有偿代理、强制购买服务或产品等行为;工作人员参与中介机构经营或持股分红,变相充当“黄牛”“中介”的行为;其他通过勾结或充当“中间人”,利用政府公权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政务服务机构对“黄牛”公然在其场所内向办事企业及群众招揽业务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不解决等;群众反映“黄牛”“黑中介”问题,不受理、不处理或对“黄牛”“黑中介”听之任之、不闻不问等行为。

举报电话:0351--4037347

电子邮箱:sxswwjxcb163.com

接受反映以上问题举报线索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山西省文物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