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文物局2011年度目标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山西省文物局2011年度目标及责任分解印发你们,请你们对照各自的目标责任,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西文物局2011年度目标及责任分解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文物保护工作十分重要。围绕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今年全省文物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文物工作方针,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力赶超,为我省文物事业实现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一、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收官阶段的各项工作

1、按照国家“三普办”的要求,完成全省各市县普查数据审定、普查数据误差率抽查工作。(省“三普办”落实)

2、完成全省文物电子地图的制作和各市县文物分布图的印制,推进普查成果的研究利用和成果转化。(省“三普办”落实)

3、完成全省及各市县普查报告编写和普查成果公布工作。(省“三普办”落实)

  二、全力以赴做好全省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4、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重点工程,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行政审批、考古调查、考古勘探、考古发掘四个环节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折不扣完成重点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三、做好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世界文化遗产重点工作

5、组织完成南部工程5项维修设计方案、10项保护规划、20项环境整治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组织完成万荣东岳庙、翼城乔泽庙戏台等5处国家文物局补助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质量监管工作。(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6、启动全省各时代长城“四有”工作和明长城总体保护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完成明长城重点地段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划定工作,出版明长城资源调查报告。(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7、继续做好陶寺遗址、曲村——天马遗址、大河口西周墓地等重要学术课题的考古发掘工作,加快资料整理和报告编写、出版工作。(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8、加快推进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作,力争完成晋阳古城总体保护规划、考古工作规划、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9、依据国家文物局批复的《平遥城墙结构加固工程总体设计方案》,继续实施城墙墙体结构加固工程。(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10、继续推进云冈石窟窟顶遗址考古发掘工作,编制重点洞窟窟檐设计方案;开展石窟文物本体病害评估分析工作,完善石窟监测体系和防水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11、完成应县木塔的中英文申报文本,组织编制应县木塔保护规划、旅游基地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方案,出台应县木塔专项保护法规或规章,全力做好木塔申遗前期准备工作。(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四、加强博物馆建设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2、加强博物馆馆际交流,重点推动山西博物院进入中央地方共建博物馆行列,提高省直博物馆藏品保护、展示、科研、教育和服务水平。(局博物馆管理处落实)

13、支持太原、大同、运城等市级博物馆的建设和阳泉、朔州博物馆以及曲沃县晋国博物馆、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的陈展工作。(局博物馆管理处落实)

14、加强博物馆免费开放和评估定级工作。结合时代主题,组织、指导全省文博单位做好庆祝建党90周年专题展览和相关活动。(局博物馆管理处、对外合作处落实)

15、开展民办博物馆专题调研,完成民办博物馆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调研报告。选择1-2个民办博物馆进行试点帮扶指导,推动民办博物馆健康有序发展。(局博物馆管理处落实)

16、做好文物艺术品拍卖前标的审核工作。继续举办文物艺术品拍卖交流会。(局博物馆管理处落实)

  五、加强文物安全机制建设和执法督察工作

17、深入推进文物安全“金铠甲”达标活动,持续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加大文物行政督察力度。(局执法督察处落实)

18、推行文物安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启动晋中、运城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工作效能考核。(局执法督察处落实)

19、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题调研活动。(局执法督察处落实)

  六、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

20、启动第七批国保单位的“四有”工作;组织开展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报请省政府公布10处国保单位保护规划。(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21、完成我省第二期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第二批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丙级和施工二级、三级单位资质的评审、认定;举办勘察设计单位进行预算编制培训班。(局文物管理处落实)

22、举办全省文博收藏单位藏品保管员和文物鉴定培训班。(局博物馆管理处落实)

23、完成“十二五”期间文物保护项目库建设。(局规划财务处落实)

  七、推动文物科研与科技保护水平不断提高

24、围绕华夏文明起源、夏文化、晋文化、北朝文化、根祖文化、晋商文化、红色文化等,开展专题性考古学术研究。(局文物管理处、博物馆管理处落实)

25、支持培育具有山西特色的文物科技保护基地建设,指导推动山西博物院、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所、山西省文物交流中心、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具备可移动文物保护设计和修复资质单位文物科技保护项目的实施,重点推进彩塑、壁画、青铜器、瓷器、书画保护修复基地建设。(局博物馆管理处落实)

  八、深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工作

26、组织协调2011年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日山西分会场活动。(局政策法规处落实)

27、积极创新宣传理念和宣传手段,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文化遗产展示工程和文物保护宣传报道。(局政策法规处落实)

  九、落实依法行政,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28、全面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系统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提高法制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局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落实)

29、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文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局机关党委、监察室落实)

30、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大干部交流与深入基层锻炼的力度。(局人事教育处落实)

31、建立对各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局人事教育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32、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落实)

33、加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和重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局规划财务处、文物管理处、博物馆管理处、执法督察处、监察室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