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868号提案的答复

李云岗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加强对山西灾后不可移动文物修复工作的支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的很好,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对做好我省灾后恢复重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建设文化强省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2021年国庆以来,我省大部分地区遭遇了多年不遇的持续强降雨袭击,并引发洪涝、滑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设施也遭到不同程度损害,有的文物单位采取临时封闭措施。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受灾文物保护工作。2021年10月11日,国家文物局李群局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支持山西灾后重建。随后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赶赴山西实地勘察文物受损情况,并指导排险工作。10月16,李群局长亲赴运城调研指导因灾受损文物抢救保护工作。为支持我省受灾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同意我省补报了一批国保单位修缮项目计划(国家文物局原则上一年集中审批一次国保项目计划),并在2022年度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中予以倾斜支持。同时,省财政在分配2022年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时,将受损文物维修作为分配因素,安排相关受灾县(区)补助资金1.25亿元,用于受灾文物的保护修缮。

三、关于您提出的“加强对山西灾后不可移动文物修复工作的支持”的建议,我们将结合文物部门职能做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将我省受灾文物保护修缮进展情况报告国家文物局,争取国家文物局政策、资金支持,并在安排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时,优先安排有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公众关注度较高、严重影响旅游开发运营的受灾文物。

二是组织实施好灾后文物保护项目。指导相关市县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分类做好受灾文物的保护,确保2022年底前已由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资金补助的受灾文物安全隐患全部排除。同时,指导地方有序推进其余项目的实施,确保到“十四五”末,本次受灾文物安全隐患全部排除,保存状况明显改善。

三是结合灾后文物保护深化文明守望工程。一方面,启动“守护乡野记忆”公益行动,开展为文物撑伞的专项行动。选取一批濒临倒塌、漏雨严重的文物建筑开展保护棚搭设推介活动,通过搭建保护大棚,对暂未获得修缮资金支持的文物进行抢救保护。另一方面,鼓励市县政府出台激励、奖补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文物抢救保护。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人:

    人:张喜斌

联系电话:0351-4037327

山西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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