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情况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对各类文物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实进行公开。2024年在局官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394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为125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为2290条,解读信息发布6条,留言信息办结1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进行答复,切实做到程序规范,依法办理。2024年度我局无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职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对我局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升信息发布效率。不断加强我局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实现信息定期发布,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畅通。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组织自查,开展常态化监管。2024年按照全省政府网站自查工作要求,完成全年度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月度自查报告12期,季度自查报告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门户网站个别栏目内容中图片使用的准确率有待提升。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素质,优化局政务网站及新媒体建设,让社会公众更加便捷的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高使用图片正确率,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