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范围的界定
- 东:自天王寺后殿东山墙墙心线向东延伸 15 米
- 南:自天王寺后殿前檐墙墙心线向南延伸 67 米,至麻院巷街中心线
- 西:自天王寺后殿西山墙墙心线向西延伸 15 米,至南大街的道路中心线
- 北:自天王寺后殿后檐墙墙心线向北延伸 23 米,至田家巷的道路中心线
(四至范围见保护区划图 15,保护范围占地面积 0.5 公顷)
二、建设控制地带
- 东:自保护范围东侧边界向东 219 米。
- 南:自保护范围南侧边界向南 123 米(延长至南大街南端)。
- 西:自保护范围西侧边界向西 180 米。
- 北:自保护范围北侧边界向北 155 米(延长至南大街北端)。
(四至范围沿建筑物边线自然切分,见保护区划图 15,占地面积:14.1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