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晋文物函〔2017〕248号

  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遵循《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晋政办发〔2017〕50号)要求,为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助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省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全面小康、振兴崛起,把握文物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公众关切,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我省文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和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进一步加强权责清单公开,根据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及时公开涉及我局权力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

  责任处室:行政审批处

  配合处室:局机关有关各处室、省文物资料信息中心

  (二)加强政策解读

  出台重要政策或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按规定时限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政策解读要坚持与政策制定同步研究、同时安排、同步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原则上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局主要负责人应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局机关有关各处室、省文物资料信息中心

  (三)强化舆情回应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紧扣我省文物工作特点,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着力做好重点工作宣传,及时做好舆情回应,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

  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我省文物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局机关有关各处室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我局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即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局机关有关各处室、信息中心

  (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

  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素材,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处室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新闻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七)提升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相关方列席会议机制。2017年底前,建立省文物局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有关处室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配合处室:局机关有关各处室

  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推进省文物局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确定文物领域公开事项,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局机关有关各处室

  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17年底前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每年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及时整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的,应当主动公开。公开政府信息前,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政策法规处

  (八)强化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完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做出人员调整,并及时对外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处室各负其责,按分工协同配合。

  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公开意识。

  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机关各处室督促指导,定期对局政务公开推进、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等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处室:办公室

  配合处室:局机关有关各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