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79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宋新梅委员:

您提出的《深入开展“河汾文化”研究 助推山西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领导非常重视,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指出“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要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守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要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河汾文化是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山西留下了宝贵的物质精神财富,开展“河汾文化”研究,可以进一步弘扬传承黄河文化、促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二、2021年,为推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我局围绕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利用及展示,开展了大量工作。如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工作,探索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模式,实施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单位数字档案工作,系统梳理学术资源、推出精品原创大展并对优秀展览进行集中推介,山西博物院等单位与黄河流域九省文博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了“黄河流域博物馆联盟”,举办“金相玉式——沿黄九省区金玉特种工艺瑰宝展”,共同打造博物馆行业的“黄河文化共同体”

等工作。2022年,为全方位推动我省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印发了《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配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做好我省“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推动我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在河汾文化高质量发展,展示山西文化底色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做好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等发展规划中博物馆建设相关项目的对接和落地实施;以博物馆定级评估和运行评估为导向,以项目建设为牵引,积极争取提档升级,进一步优化博物馆布局;推动具备接待能力的博物馆进入旅游线路产品体系, 提升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增强旅游功能;深入挖掘河汾文物资源的历史文化内涵、思想精髓和时代价值,盘活用好馆藏文物资源,打造黄河文物精品展览,展示山西文化底色,力争形成一批代表性文化成果,促进黄河流域文物与科技、民生、教育、旅游等行业的深度融合。

(二)在推动河汾文化系列学术研究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文物科研基地建设工作,扩大科研基地规模,加强文物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攻关,推广和制定文物保护相关标准;充分发挥山西资源优势,围绕“中华文明起源”“夏文化研究”等重大课题,做好考古成果的挖掘、整理、阐释;组织文博单位开展山西地区文明研究,启动实施省级科研项目,开展学术交流,推出更多优秀学术研究成果;加强跨地域、跨机构、跨行业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高校科研院所的横向交流,推动与高校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三)在河汾文化产业打造、品牌创建方面,我们将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改革,丰富文物宣传手段,通过“文物+景区”“文物+研学”“文物+博物馆”“文物+数字化”等方式,推动文物保护单位活化利用工作,提升黄河文物展示利用水平和社会服务功能;鼓励文物、博物馆单位自主研发或与社会力量合作开发文创产品,提升文物素材的再造和衍生创新能力,进一步推动文博创意产业发展;依托现有文物资源,提炼文物蕴含的文化基因和时代价值,构建我省中华文化物化标识系统,创建山西文化品牌,不断扩大山西文化影响力。

三、在博物馆建设方面,《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制定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完善博物馆体系。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博物馆。”“博物馆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文物资源条件和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博物馆建设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当地需求统筹规划;我局作为文物主管部门,将在博物馆功能规划、主题定位、展陈大纲编制、展陈形式设计等方面给予业务指导,并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在经费方面予以适当补助。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在此,对您的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山西省文物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