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90号建议的答复

卢若波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全省古长城加大修复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对做好我省长城保护利用工作,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长城资源的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结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在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的基础上,组织遴选公布了省级长城重要点段首批名单,包括平型关段、得胜堡群、阳方口段等15个长城重要点段,同时印发了《山西省长城重要点段保护方案》,配合省文旅厅编制完成了《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保护规划》。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山西长城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完成了《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该办法已于2021年2月9日以省政府令的形式正式颁布实施。此外,大同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87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同市长城保护条例》。2021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忻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长城重要点段保护工作的通知》。

三是加强保护修缮。2021年以来,争取中央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104万元组织开展了新平堡镇虏门、李二口错修段、镇宁敌楼等18个长城保护修缮项目。批复同意了牛帮口长城茨字十八号敌台、西安堡北瓮城东门等11个省保长城点、段保护修缮项目计划。同时,经积极与发展改革部门对接沟通,将大同市李二口长城遗址保护利用项目、阳泉市娘子关-固关长城旅游复合廊道建设项目等9个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项目清单。

四是加强安全执法。采用政府购买社会安全服务的方式,通过常态化、专业化的文物安全巡检队伍对省内长城点、段进行了重点巡查。同时,为全面促进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与长城公园建设有效衔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城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长城沿线各市建立长城监管与执法常态化机制,对辖区内长城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全覆盖巡查检查,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长城保护宣传教育和长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全社会长城保护意识。

五是加强宣传。配合中央电视台和山西广播电视台拍摄了大型融媒体特别节目《直播长城》,已在国庆期间播出。指导大同市开展了“2021阳高杏花节暨长城文化旅游季”系列活动以及“游长城·赏杏花·看天下大同”为主题的大同长城文化旅游季·天镇李二口长城文化节。朔州市举办了“长城魂”首届书法美术作品展、长城文创沙龙·广武长城论坛等活动。忻州市举办了忻州市首个“长城保护活动宣传周”。阳泉市在娘子关举办了山西省第七次旅游发展大会阳泉分会场系列活动、太行景区网红打卡提升活动、“大美太行在阳泉”大型直播活动。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对全省古长城加大修复保护的建议”,我们将结合文物部门职能做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保护修缮力度。与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等部门密切配合,结合国家长城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和第一批国家级、省级长城重要点段保护需求,重点开展山阴新广武段、代县白草口段、左云宁鲁堡-八台子段、偏关老牛湾段等长城重要节点的保护修缮项目。

二是做好长城重要点段展示利用。指导相关市县对具备开放条件的长城重要点段,尽快确定参观游览区管理机构,核定、公布游客承载量,设置必要的展示、服务及安全防护设施,做好长城展示利用项目。

三是加强长城保护修缮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山西省长城保护管理导则》和《山西省长城保护修缮导则》,指导山西长城本体修缮,保障长城维修技术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保护和延续长城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是强化长城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长城保护修缮项目的巡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继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安全服务,确保长城点、段巡查检查覆盖率100%。加大涉及长城资源的建设活动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涉及长城重要点段的基本建设项目,减少人为因素对长城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干扰。

五是加强长城保护人员队伍建设。将长城保护人员培训作为常态化工作推进,指导和帮助各市开展文物保护人员管理培训,以全面提升长城保护人员专业素质。

人:

人:张喜斌

联系电话:0351-4037327

山西省文物局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