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文物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部署安排,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推动我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召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局直系统全年法治建设、学法用法、旁听庭审等工作,审议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学法用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将法治建设与文物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制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从健全制度、行政执法、法治宣传等方面明确各项具体任务,督促检查进展情况年度综合考核述职报告中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专题述职,其他负责人就分管领域推进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述职。

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我省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推进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推进科学立法,完善文物法规政策制度体系

一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文物法治工作根基。《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于2025年7月1日施行,首次将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殊保护机制、濒危重要低级别文物优先保护机制等内容写入法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后全国第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展《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立法,制订《文物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进一步提升文物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入库。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要求,对2024年清理后保留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集中清理,遵循“应废尽废、应改尽改”的原则,逐条提出清理建议,对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或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形成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确保规范性文件顺利入库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山西省文物保护志愿服务协会确定为“国家文物局文物法治建设联系点”,1人荣获法治山西建设先进个人。本年度共完成各类法律审查101,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提升执法效能,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一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调研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加大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指导力度,指导市县文物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抗牢执法责任;全年直接督办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5起,特别是对长城问题重点督办,督促整改各类问题隐患101项;组织完成国家文物局2025年度卫星遥感执法监测核查,对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督促整改。二是举办全省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升基层文物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忻州市河曲县文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山西鹿阳坡煤矿有限公司擅自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罗圈堡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案入选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十佳案卷”。聚焦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具体执行当中标准不统一、实施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长效化实施,做好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协同联动,切实打通信息壁垒和工作堵点。规范审批流程,组织办结各类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32件,好评率100%。配合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各项部署要求,加强文物安全风险联防联控,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三)优化法治宣传,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开展文物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各类阵地平台,以开设专题专栏短视频、长图海报、基层普法宣讲、网络直播形式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文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多层次、全媒体、立体化的深入普法一年来,“山西晚报”APP开设专题专栏,刊发36篇普法文章并集纳发布内容100条;围绕文物普法设计长图4幅设计海报8幅并在地市张贴宣传;制作5部短视频,并在山河视频视频号等平台发布;举办5次文物法规进基层活动,在文博山西视频号等平台开展3场网络直播。社会公众对山西文物历史内涵了解增多,文物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等多种方式,通过官网、官微、抖音等各类普法阵地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宣传文物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文物“浮沉”——虽“隐”必诛》法治动漫微视频荣获省司法厅、省广电局举办的山西省第五届法治动漫微视频视频展播活动二等奖。三是依托专业性文物安全巡检队伍,在对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国保省保文物单位进行巡查的过程中,发放文物保护宣传资料,宣讲文物保护政策法规,提高文物从业人员遵法守法意识。在局官网持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版)条文对照表等40余部法律政策文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

三、存在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在系统学习上、学深悟透上、转化做实上还不够深入全面,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持续性还有欠缺,个人自学抓得不够、开展不经常,对照“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还有差距。二是仍需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市县文物部门文物安全监管模式和长效机制不完善,文物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不足。在处理文物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督办、查处方面主动发现问题较少,缺乏前瞻性研判和常态化监测机制,对新形势下的文物安全思考不多、办法不多,主动性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做到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促进提高全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2.为加强长城保护,规范长城利用行为,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政策,推动《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

3.持续开展法人违法整治、打击文物犯罪、风险隐患排查等活动,严格文物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不断压实文物安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以及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督促市县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文物违法案件,构建“行政处罚、督促整改、追责问责、建立长效”的案件处理机制,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

4.编制《省文物局2026年行政审批服务指南》,更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前置审查要素。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提质行动,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机制。

5.指导文博单位在2026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山西省长城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进行全面深入普法,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