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共性普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山西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
个性普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山西省长城保护办法》《山西省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山西省文物建筑构件保护办法》《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西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办法》《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二、普法对象
1.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级文物事业单位
2.文物保护员
3.博物馆从业人员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5.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提高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不断提高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面向社会大众宣传推广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
四、普法举措
1.局党组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体系,全面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以学促用,促进领导干部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学习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法治学习培训全覆盖。(责任处室:机关党委、机关各处室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2.积极推进文物系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在文物系统内开展专题法治培训,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轮训培训。(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3.在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法治调研、志愿服务、执法普法实践等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信访、政务公开、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责任处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4.通过山西省文物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以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在官网、抖音等平台通过制作法制宣传海报、推出微纪录片、法治动漫短视频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处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5.加强文物保护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实施文物安全标准化管理。依托我局成立的专业性文物安全巡检队伍,在对国保省保文物单位进行巡查的过程中,印发文物保护宣传资料,宣讲文物保护政策法规,提高文物从业人员遵法守法意识。(责任处室:文物督察处;完成时间:2024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山西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程书林
晋公网安备 140106020604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