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文物发〔2020〕2号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山西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文物局

2020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文物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抓住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主线,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聚焦文旅融合、聚焦让文物活起来、聚焦基础基层、聚焦制度建设、聚焦结果导向,学习“莫高精神”,勇当全国一流,努力把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

  1、用新思想统领发展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转化为工作理念、具体思路和实际行动,从更高站位上自觉肩负起山西文物大省的责任和担当。

  2、用新使命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深刻认识山西文物大省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紧紧拧住山西文物工作的关键点着力点,久久为功奠定山西文物工作全国排头兵的地位,加快实现从文物资源大省向文物事业强省的历史性跨越。

  3、用新担当开创新时代山西文物新局面。充分认识当前我省文物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决贯彻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会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以上对五千年文明负责、下对子子孙孙有交代的历史担当,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创新文物保护体制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加快推进文物数字化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紧紧抓住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这条主线

  4、出台改革配套政策。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我省行动方案。

  5、落实省部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签署的《关于深化山西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战略合作协议》和省文物局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报社的合作协议落细落地,重点推进应县木塔保护研究、文物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和山西文物价值传播推广体系构建等。

  6、加大机构改革力度。重新修订局机关“三定规定”,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完成局直属事业单位改革任务,优化协同高效水平。组建新的山西文物博物产业集团,打造山西文物旗舰企业。

  7、创新人事管理和职称改革。联合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文物博物专业人员职称评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8、积极创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支持晋城古堡文物密集区、武乡革命文物密集区创建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出台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方案,指导市、县政府积极申请创建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强化辐射效应,发挥引领作用。

  9、深入推进文明守望工程。发挥好“1个办法30条政策”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精准服务指导,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物建筑认养、非国有博物馆创设和文创产品开发。开展“最美文物守护人评选”活动。

  10、持续深化文物领域放管服效改革。优化线上线下审批流程,深化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文物拍卖、证照分离等方面改革,做好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涉及的文物审批指导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印高频事项模块化服务指南。

  三、牢牢守住文物安全这条底线红线

  11、开展文物安全全面巡检。采取“志愿者+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全国首家常态化、专业性文物安全巡检队伍,对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国保省保文物单位实现全覆盖巡查,对市县保文物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12、建设文物安全数字监管系统。年内建成国保、省保文物安全监管系统,逐步延伸覆盖全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最终实现文物安全监管可视化、信息化、标准化,全面提升预警防范效能。

  13、完善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市域文物安全和文物执法履职尽责定期分析和通报机制,定期向市委书记、市长、宣传部长、分管副市长反馈通报。对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文物安全巡查问题整改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督办、曝光等,压实市县政府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14、严肃文物安全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深化文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查处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法人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坚决打赢文物安全防范攻坚战。

  四、聚焦文旅融合让文物活起来

  15、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工作。报请公布《山西省长城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长城重要点段维修保护项目,编制《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保护规划》,推动中华长城博物馆、黄河文化公园建设,开展山西黄河流域文物资源考古调查,深度挖掘阐释黄河文化、长城文化价值内涵。

  16、推动三大板块文旅融合。重点在长城板块得胜堡、广武长城、老牛湾堡三个重要点段,黄河板块蒲津渡蒲州故城遗址、碛口古建筑群、克难坡第二战区司令部旧址三个重要遗址,太行板块武乡、左权、黎城抗战文物密集区,规划实施一批重点项目。

  17、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省局成立革命文物处,统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贯彻落实《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启动红色文化遗址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以建党100周年为节点,筹备召开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进会,实施武乡八路军总部王家峪片区、忻口战役遗址、潞城抗日民主政府旧址、陵川西坡村革委会旧址、阳泉石评梅祖居等维修保护工程和武乡八路军总部王家峪旧址(十七处附属机关)展陈、南茹八路军总部旧址纪念馆展陈,提升改造八路军太行纪念馆基本陈列,组织策划一批红色展览和网上主题博物馆。

  18、实施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重点保护工程和项目。围绕考古、古建筑和博物馆三大门类,集中力量重点在华夏文明起源、晋文化研究、北朝民族融合研究、古建筑和彩塑壁画、青铜文化研究中形成山西优势。推进“考古中国:晋南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课题研究。做好永乐宫壁画全面修复保护和研究展示工作。加快推进佛光寺东大殿修缮保护工程。启动20处国宝级文物动态监测预警和保护展示利用工作。

  19、加快文物数字化保护步伐。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抓紧科学编制全省文物数字化保护规划,出台《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指导意见》,规范开展重要国保、省保及濒危彩塑壁画数字化采集工作,逐步实现全省文物数字化保护全覆盖。

  20、加大文物建筑开放力度。遵循《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导则》,以条件成熟的国保、省保为重点,探索开展游览参观、科研展陈、社区服务、经营服务等活动,复制推广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经验和模式。

  21、盘活馆藏文物和社会文物资源。全面优化全省国有、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布局,保护修复馆藏珍贵文物,做好馆藏文物研究规划,力争形成一批重要成果。开展全省首届博物馆陈列展览精品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进一步丰富博物馆线上展览和展示内容。增强博物馆公共文化设施旅游功能,培育研学游新业态。拓展对外交流合作渠道,举办“古国时代—龙山时期黄河文明展”,策划“永乐宫壁画艺术展”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巡展。大力开展全省博物馆联展巡展,以展览、活动和参与人次作为全省博物馆运行评估的重要依据。

  22、深化涉旅文物单位两权分离改革。对92处涉旅文物单位两权分离改革进行科学评估,制定涉旅文物单位两权分离负面清单,进一步激活文物资源在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助力文旅融合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

  五、聚焦基础基层增强能力建设

  23、加强党对文物工作全面领导。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推动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政治建设,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到文物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做到讲政治具体化,讲纪律明确化,让规矩挺起来、干部队伍强起来。

  24、锻造行业优秀品质。设立全省文物系统最高奖“张颔奖”,举办“张颔先生百年生平展”,召开“纪念侯马盟书发现五十五周年暨张颔先生一百周年诞辰”学术研讨会,编辑出版《绵瓞集——侯马盟书发现55周年暨张颔先生100年诞辰纪念文集》。以《永乐宫搬迁纪实》出版为契机,总结提炼山西文物战线的“永乐精神”,见贤思齐、对标一流,久久为功打造山西文物人内在品格。

  25、把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贯穿文物工作始终。做好《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订、《山西省长城保护利用办法》和《山西省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前期立法工作。修订《山西省文物行政审批工作规程》《山西省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等,出台《行政审批评审办法》《行政审批专家管理办法》《文明工地管理办法》《合作考古发掘及出土文物移交管理办法》《考古发掘和古建工程资料整理规定》等,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6、启动编制“十四五”规划。坚持“转型为纲、项目为王、改革为要、创新为上”的思路,广泛征求意见,做好顶层设计,科学编制山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力争将“山西元代以前古建筑覆盖性抢救工程”“山西彩塑壁画保护工程”“考古中国——晋南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列入国家“十四五”专项。

  27、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报请省政府核定公布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档工作。落实国省保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和技术复核、坐标矢量化工作,推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和第一次全省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做好非国有博物馆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学习上海江苏经验,研究出台《民间收藏文物经营管理办法》,跟踪《文物流通登记制度》和《非国有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8、支持基层项目建设。推动关圣文化史迹和万里茶路申遗工作。加快晋阳古城遗址、陶寺遗址公园、蒲州故城—蒲津渡遗址公园建设和中国建筑艺术博物馆、山西府衙博物馆、山西考古博物馆、山西彩塑壁画博物馆规划建设。联合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等开展全省77个开发区文物调查专项行动,联合省发改委等共同做好2020年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摸底工作,促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29、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梳理全省文物资源,构建准确权威、开放共享的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革命文物、山西流失海外文物等公共数据平台和直属博物馆资源共享系统。完成政务信息系统“云化”部署,建设山西省文物遗产综合应用平台,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研究信息化整合共享工作。实施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2020—2021年相关替代工作,做好省政府“驾驶舱”系统相关信息填报工作。

  六、聚焦制度建设构建文物保护利用体系

  30、提高山西文物整体宣传传播能力。统筹优秀文化遗产资源,通过价值挖掘、产品打造、宣传推广,打造音(音频)、影(视频)、图(动漫)、文(文章)“四位一体”的文物故事讲述体系。深度提炼文物蕴含的文化基因和时代价值。对接央视《如果国宝会说话》《发掘记》《揽胜神州》等栏目,争取更多的山西文物故事融入其中。开展“晋地宝藏·山西博物馆之旅”全媒体推广宣传,制作一批革命文物微广播剧在喜马拉雅等高端播放平台传播。联合山西大学、山西出版传媒集团策划编纂山西历史文化遗产典范。

  31、构建完善的人才科研体系。通过院校培训、项目管理、课题研究、交流挂职等,用好用活人才激励政策,培养一批学术型领军人才、工匠型技能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和对外交流型人才。省局成立文物科技处,统筹全省文物科技保护工作,今年要依托20处国宝级文物组建20支科研梯队,安排专门课题和项目经费重点支持,通过项目锻炼人才、提升研究水平。布局一批省级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培育云冈石窟研究院申报国家重点科研基地,联合地方政府和科研院所推动“五台山学”“云冈学”等成为专门研究学科。支持古建所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彩塑壁画中心开展科技厅基金项目研究,鼓励引进院士技术团队开展关键技术专项攻关。

  32、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构建全省文物行业标准化体系,编制《山西省文物行业标准制定三年计划(2020—2022年)》。编撰《山西木结构古建筑保护准则》。启动青铜器和瓷器三维数字化采集、考古勘探定额、山西省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青砖、青瓦)等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33、做实应急防控体系。成立山西省文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编制文物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及动态管理。建立重要文博单位风险数据库,绘制文物安全风险等级“四色”分布图,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定期分析研判文物安全形势。出台《文物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和《重大文物安全隐患约谈制度》,推动市、县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

  七、聚焦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

  34、开展监督检查。出台《落实省委监督检查市县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发挥监督检查“指挥棒”作用。

  35、建立全省文物工作排名制度。全省“一盘棋”,建立年度文物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作为省委监督检查、文明城市创建和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的重要依据。

  36、形成激励机制。根据年度综合排名情况,调配下一年度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和资金安排,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