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革命文物故事宣讲推介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弘扬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为核心,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申报主体

全省范围内文博工作者、志愿者,革命旧址遗迹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单位,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及个人(如革命老区居民、教师、退役军人等)。

三、申报内容

全省范围内自选一件可移动革命文物或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讲述,讲述内容为革命文物及其承载的革命故事和革命精神。

四、申报形式

申报人员需填写全省革命文物故事宣讲推介活动报名表,并录制讲述短视频或短音频进行自主申报。

五、工作要求

各市文物主管部门要积极部署安排,主动对接相关单位,调动各方积极性参与活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申报人员讲述内容要符合史实依据,切勿随意杜撰。严格落实当地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