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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24-04-18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03)是经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的,在山西省范围内负责文物保护领域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届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已满五年,根据《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届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山西省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口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本省文物保护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的实施、标准体系建设和规划等工作。现面向全省该领域的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一)符合《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省级部门

人员应当具有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务;市级部门的人员应当具有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县级部门人员应当具有四级主任科员以上职务。

(二)熟悉考古、博物馆、古建筑、彩塑壁画、石窟寺及数字化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积极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主持或参与编制地方文物保护标准的人员优先选聘。

(三)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年会以及参与标准化工作培训等相关活动,按时进行投票表决等)。

(四)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五)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应当是文物保护领域的技术专家;在文物保护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较强影响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二级调研员以上职务;熟悉标委会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能够高效、公正履行职责,并能兼顾各方利益。

(六)目前未在3个及以上标委会同时担任委员,且符合《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七)委员及委员单位无失信、违规违法或其他不良记录。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

(二)推荐的委员填写《山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及《学习工作经历》(见附件12),经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填写单位名称须与公章名称一致)。推荐单位对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超过3名,同一人员不能在3个以上标委会担任委员。

(三)请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包括:委员登记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学历证、任职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另附二寸彩色红底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承担单位。同时须将电子文档(PDF版)发送至秘书处承担单位邮箱。

(四)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提出第届标委会组建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五)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六)委员征集截止2024年5月15日。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山西省考古研究院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文庙巷33

    编:030001

人:张俊

    话:18735181300

电子邮箱:sxstc03@126.com


附件:1.山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x

      2.学习工作经历.docx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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