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馆藏文物保护和陈列展示等项目管理工作的函

各市文物(文化)局、各直属单位:

  我局与山西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的《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我处根据《办法》制定了《馆藏文物保护和陈列展示等项目管理工作流程》,请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附件:馆藏文物保护和陈列展示等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山西省文物局博物馆管理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