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创新性发展

近日,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重庆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新时代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作出部署。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近日,国家文物局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重庆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编制印发《规划》的背景?

答:三峡地区包括东起湖北宜昌、西至重庆的长江及其支流流经的地域,是沟通四川盆地和江汉平原的咽喉要道,是我国重要的文化走廊,也是巴蜀文化和荆楚文化的交汇之地,其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孕育而出的特色文化,是长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峡地区文物文化资源丰富,根据三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调查数据,截止到2022年,三峡地区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6601处,可移动文物544799件/套。世界自然遗产1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7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处,中国历史文化街区1处,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4处,国家历史文化名村1处,中国传统村落36处。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2325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要把长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要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将长江的历史文化、山水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突出地方特色,更多采用‘微改造’的‘绣花’功夫,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大力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积极推动三峡文物保护利用成果融入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大局,特制定本《规划》。

问:我国在三峡工程建设期间开展了大量的文物保护工作,制定了《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本次再次编制新的《规划》,请问新《规划》有什么特点?

答:三峡工程建设以来,在《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的引领下,三峡地区在考古、文物保护修缮、博物馆和文博机构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峡工程建设期间,全国20多个省市的226所文物保护机构和大专院校共同参与,共完成1128项文物保护项目,其中实施考古发掘项目764项,地面文物迁建和修复工程364项,出土文物20.7万余件/套,出版91部考古报告和研究专著,新建、改建、扩建博物馆34座。2011年三峡工程建成至今,又实施了207项后续文物保护项目,建成三峡文物科技保护基地、三峡文物修复中心,累计开放文物524处,65处被评为3A级以上旅游景区。可以说这是我国迄今为止开展的最大规模文物抢救保护工程。但与此同时,三峡地区仍然存在着文物保护利用系统性和协同性不够突出,研究阐释不够,展览展示体系尚未成型,开放使用不足,活化利用形式单一,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旅游、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融合发展程度有待提升,文物保护成果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效还不显著等问题。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文化强国和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纵深推进,长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合力建设,三峡文物保护利用迎来了新的战略机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规划》以三峡地区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建立文物可持续保护利用机制,文物保护利用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为总体目标。坚持保护第一、有效利用,坚持价值主导、古今结合,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共享,坚持统筹谋划、融合发展等原则,统筹谋划高水平推进三峡文物保护、管理、研究、展示、利用、传承,高起点推动三峡特色文化建设,高站位助力三峡地区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三峡地区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文物保护成果和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

问:刚刚您介绍三峡工程前后三峡地区已经开展了大量的考古工作,如何发挥三峡考古在展示中华文明起源发展历史脉络和灿烂成就方面的重要作用?

答:《规划》强调提升三峡考古工作水平,深入挖掘三峡文物价值,突出三峡文物、文化在长江文化和中华文明中的重要性和独特性。重点作了以下部署:

一是实施重大考古和研究项目。推进川渝地区文明化进程、石窟寺考古研究等“考古中国”重大研究项目,系统梳理和构建三峡地区古代文明发展脉络,科学阐释三峡地区人类起源、文明起源发展、巴与楚文化源流及与周边文化交汇融合等重要历史问题。

二是做好文物考古成果挖掘整理阐释。力争2025年前完成三峡工程建设期间发掘重要遗址考古资料整理和出土文物修复、44部重要考古发掘报告出版,加快三峡后续工作阶段出土文物的资料整理和考古报告的出版。整理出版一批三峡重要文物保护工程报告、石窟寺及石刻内容总录和考古报告。出版三峡文物考古研究著作、三峡文物考古口述史、影像资料集等。

三是加强三峡考古能力建设。支持湖北省、重庆市省级考古机构创建国内一流考古机构,培育地市级考古机构和研究力量,加强区县文物管理队伍建设。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参与三峡考古研究。支持区域考古标本库房、考古展示中心和出土文物整理基地、考古工作基地(站)、科技考古实验室建设,提升考古设施设备配备水平。

问:2022年,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确立了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强调保护第一,加强管理,请问《规划》如何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

答:《规划》始终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强调要依法保护、分级分类施策,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要创新保护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主要部署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三峡文物系统性保护。结合长江、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重点文物预防性保护和整体保护,整体提升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以下文物保护能力。将文物保护利用与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相结合,整体保护三峡山水格局和文化空间。强化可移动文物保护,实施三峡出土文物修复计划,组织开展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健全博物馆藏品登录机制,推进博物馆藏品数字化。

二是强化三峡文物资源管理和安全。厘清三峡地区文物数量、类型、分布、特征及保护利用状况,及时组织开展价值评估,依法认定、公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将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针对历史文化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区域,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筑牢三峡文物安全底线,建立文物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加大文物安防设施建设力度,推广新技术手段在文物安全预警和执法监督中的应用。持续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三是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多学科、多领域、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科技创新机制,聚焦南方土遗址生物病害治理、石窟寺石刻等石质文物防风化防雨水侵蚀保护、木结构建筑抗震防潮防虫蚁害、可移动文物有害生物控制等预防性保护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三峡文物科技保护基地和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基地建设,提升馆藏文物有害生物控制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研究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在三峡文物保护等领域的运用。

问:请问针对三峡文物开放使用不足,活化利用形式单一等问题,《规划》如何能够让三峡文物活起来?

答:《规划》指出要在深入研究阐释基础上,创新三峡文物展示利用,促进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旅游深度融合,讲好传统文化的新故事,让文物真正活起来,并部署如下工作:

一是创新三峡文物展示利用。深入挖掘三峡文物价值,依托三峡文物价值研究凝练三峡文物展示主题和展示线路。扩大文物开放利用力度,创新考古遗址、石窟寺、革命、工业遗产等展示利用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全过程。打造高质量研学游产品和三峡文物考古研学游品牌。提升博物馆展陈水平,盘活藏品资源,挖掘阐发藏品价值,实现三峡地区博物馆群高品质发展。

二是文物保护利用赋能乡村振兴。鼓励依法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农村民居文物建筑及其宅基地使用权。鼓励将乡村文物建筑辟为参观游览场所或乡村博物馆(展示馆)、基层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礼堂、文化馆、村史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文物周边环境整治相结合,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支持乡土建筑适度开展适应性改造,推动文物在利用中融入乡村建设,重塑乡村文化生态,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三是促进文物旅游融合发展。依托三峡地区文物资源培育旅游产品和旅游品牌,打造文物游径、文化线路和展示标识体系。实施涪陵白鹤梁题刻、忠县石宝寨、云阳张飞庙、秭归凤凰山古建筑群等历史文化景区提档升级,提升旅游品位。依托革命旧址、革命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等,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红色旅游目的地。挖掘库区及沿江文物资源,加强水上旅游线路建设。结合沿江古镇文化旅游带等建设,推动水上旅游与腹地陆域观光结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