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利用处

  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不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价值研究、阐释等工作。协调、指导省内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