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为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1号)、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晋财预[2012]97号),现将山西省文物局2015年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一、单位概况

  山西省文物局为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单位内设机构共9个,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规划财务处、执法督察处、文物管理处(考古与大遗址管理处)、博物馆管理处(对外合作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和省纪检委驻省文物局监察室。

  其直属预算单位共9个,分别是:省文物局机关、山西博物院、省民俗博物馆、省艺术博物馆、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红军东征纪念馆、省文物资料信息中心、省文物鉴定站、省古建筑维修质量监督站。

  核定人员编制共297名,其中行政编制52名,事业编制245名。

  二、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组织制定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以下简称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3、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省文物安全工作。

  4、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承担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5、管理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省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事务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认定工作。

  6、指导全省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全省博物馆有关审核、申报、审批事务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认定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7、管理指导全省文博外事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与鉴定工作。

  8、组织指导全省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文博科技保护和信息化工作。

  9、编制全省文博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管理文物保护事业专项补助经费。

  10、负责全省文博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文博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11、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12、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安排23006.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726.94万元,单位实有资金户结余金额246.66万元,其他收入33.0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预算安排23006.63万元(详见附表1)。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2272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5.27万元,项目支出20401.67万元(详见附表2)。

  2015年山西省文物局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6.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9.26万元,公务接待费9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3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持平。

  山西省文物局

  2015年2月13日

  附表:

  1、山西省文物局2015年预算收支总表.xls

      2、山西省文物局2015年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3、山西省文物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xls

      4、山西省文物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