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30日早9:00在山西博物院西门(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3号)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按有关规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六、考生须知

(一)请于检查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检查前一天宜清淡饮食,请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八小时禁食、水,以保证体检正常进行。

(二)检查时请勿穿戴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三)孕妇(尤其早孕妇女)及哺乳期妇女,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避免X光、CT等放射类检查。

(四)女性受检者如在生理期期间,请勿留取尿标本及妇科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七、考察事项

考察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由考察组直接联系考察对象及相关单位。

咨询电话:0351-8789024  0351-5266091

附件: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山西省文物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