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省文物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686月9日

9:0012:00

下午14:3018:00

报考单位审核地点:

1.山西博物院西角楼三层309室。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北段13号

2.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办公楼二层209室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王村北街40号。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有材料均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一)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四)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五)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七)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致电咨询。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山西省文物局人事教育处:0351-2027677

山西博物院:0351-8789024

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山西古建筑博物馆):0351-5266091

附件:山西省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山西省文物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