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范围
(一)重点保护区
1、上寺四至边界:
东至东院墙外延10米;南至南院墙外延290米线(海拔727.35米等高线)为界;西至西院墙外延10米、北至北院墙外延30米。占地面积:48890㎡。
2、下寺四至边界:
东至下寺东院墙外延10米;南至霍泉南岸外延6米,延伸至霍泉广场南侧边界;西至水神庙西院墙外延10米;北至北院墙外延30米。占地面积:44904㎡。
(二)一般保护区
东至距上寺东院墙约350米处的山脊线为界;南至距山门约600米处山谷为界;西至山焦职工医院东墙外缘,向北至网通营业厅西折至通才驾校训练场,向北延伸至山焦化工设计有限公司宿舍楼北,北至下寺北院墙110米向东延伸至山脊线。
占地面积:728483㎡(包括重点保护区93794㎡)
二、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分主要考虑相关环境的完整性、协调性,将与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景观密切相关的地块划分出来,将地块上的建设活动纳入控制范围,以实现对相关环境的保护。其四至边界为:
东至距飞虹塔868米处山脊线;上寺南至距飞虹塔935米处沟谷线为界,下寺南至营房南侧路外边线;西至广富街西侧线——山焦有限公司东院墙线;下寺北至距北院墙750米线为界,上寺北至距飞虹塔1100米处山脊线为界。
占地面积:2734360㎡(包括保护范围728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