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王城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第五批)


  一、保护范围

  东至:东城墙外 200 米(青台中心向东 1580 米)

  南至:南城墙外 200 米(青台中心向南 1717 米)

  西至:西城墙外 200 米(青台中心向南 2693 米)

  北至:北城墙外 200 米(青台中心向北 3262 米)

  保护范围面积为:1946.20 公顷

  按遗址的分布和保存情况,将保护范围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1. 重点保护区

  是指遗址已探明的范围,分城墙遗址重点保护区、禹王台遗址重点保护区、建筑基址重点保护区、手工业作坊遗址重点保护区(四个区),总面积为:321.44 公顷。

  (1)城墙遗址重点保护区

  将大城、中城、小城城墙向外扩 100 米,向内扩 50 米,划分为城墙遗址重点保护区。

  面积为 288.13 公顷

  (2)禹王台遗址重点保护区:

  东至:禹王台东立面以东 130 米;

  南至:禹王台南立面以南 188 米;

  西至:禹王台西立面以西 220 米;

  北至:禹王台北立面以北 96 米;

  禹王台遗址重点保护区面积:13.31 公顷。

  禹王台重点保护区与其西侧及北侧的城墙重点保护区重合。

  2. 一般保护区

  在保护范围内,重点保护区之外未经勘探、存在文化遗存或遗迹的范围。面积 1624.76公顷。

  二、建设控制地带

  东至:保护范围外 500 米(青台中心向东 2000 米)。

  南至:保护范围外 500 米(青台中心向南 2217 米)。

  西至:保护范围外 2549 米(青台中心向南 4300 米)。

  北至:保护范围外 1800 米(青台中心向北 5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2512.04 公顷。

  在相应的地表上每隔 50 米打上界桩,表示禹王城建设控制地带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