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范围
东至:东城墙外 200 米(青台中心向东 1580 米)
南至:南城墙外 200 米(青台中心向南 1717 米)
西至:西城墙外 200 米(青台中心向南 2693 米)
北至:北城墙外 200 米(青台中心向北 3262 米)
保护范围面积为:1946.20 公顷
按遗址的分布和保存情况,将保护范围划分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1. 重点保护区
是指遗址已探明的范围,分城墙遗址重点保护区、禹王台遗址重点保护区、建筑基址重点保护区、手工业作坊遗址重点保护区(四个区),总面积为:321.44 公顷。
(1)城墙遗址重点保护区
将大城、中城、小城城墙向外扩 100 米,向内扩 50 米,划分为城墙遗址重点保护区。
面积为 288.13 公顷
(2)禹王台遗址重点保护区:
东至:禹王台东立面以东 130 米;
南至:禹王台南立面以南 188 米;
西至:禹王台西立面以西 220 米;
北至:禹王台北立面以北 96 米;
禹王台遗址重点保护区面积:13.31 公顷。
禹王台重点保护区与其西侧及北侧的城墙重点保护区重合。
2. 一般保护区
在保护范围内,重点保护区之外未经勘探、存在文化遗存或遗迹的范围。面积 1624.76公顷。
二、建设控制地带
东至:保护范围外 500 米(青台中心向东 2000 米)。
南至:保护范围外 500 米(青台中心向南 2217 米)。
西至:保护范围外 2549 米(青台中心向南 4300 米)。
北至:保护范围外 1800 米(青台中心向北 5100 米)。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2512.04 公顷。
在相应的地表上每隔 50 米打上界桩,表示禹王城建设控制地带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