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范围
依据保护遗址本体及其重要环境的安全与完整要求,调整划定云冈石窟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由地上、地下两部分构成;依据保护需求在保护范围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1、 保护范围界划
(1) 地上保护范围界划:
东、西、南界与现行重点保护区边界基本相符,北界西段沿冲沟向北偏折,最北端距现行重点保护区北界约 200 米。四至边界为:
- 东至工人村西侧公路外缘;
- 南至云冈旅游专线公路内缘;
- 西至云冈旅游专线公路内缘,西北至吴官屯矿东侧冲沟;
- 北至云冈变电站南侧冲沟。
地上保护范围面积:121.8 公顷。
(2) 地下保护范围界划:
沿用现行区划地下安全线,即地下保安煤柱周界。以重点保护区的四至边界线向外延伸,东 550 米,北 500 米,西 375 米,南 125 米,依此基线各向外取 70 度坍塌角一直向下延伸 300 米。
地下保护范围平面投影面积:348.8 公顷。
2、 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1) 重点保护区包括地上、地下两部分。
- 地上部分:地上保护范围内,窟前清代戏台北缘现状道路以北的全部区域。面积88.1公顷。
- 地下部分:即地下保护范围。
(2) 一般保护区包括保护范围内除重点保护区的其他区域,面积33.7公顷。
二、建设控制地带
依据保护遗址的紧邻环境和相对完整地形的要求,调整划定云冈石窟建设控制地带;依据建设控制力度需求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建设控制地带。
1、 建设控制地带界划
四至边界为:
- 东至工人村东侧山路;
- 南、西南至晋华宫矿铁路;
- 北至鲁班窑石窟北侧烽燧——吴官屯矿东部沥青路——云冈变电站北侧冲沟连线。
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03.5 公顷。
2、 建设控制地带分类
(1) 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建设控制地带内除工人村建成区、吴官屯矿建成区之外的区域;包括南、北两个地块,面积共167.1公顷。
- 南地块:云冈旅游专线以南、以西至晋华宫矿铁路之间的区域;
- 北地块:吴官屯矿建成区以东,工人村建成区以西、以北,云冈变电站南北侧冲沟之间的区域。
(2) 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工人村建成区,向南扩展至云冈旅游专线的区域;面积为19.9公顷。
(3) 三类建设控制地带:吴官屯矿建成区内,沥青路——云冈旅游专线以东区域;面积为16.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