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第四批)


  保护范围:

  东:至现有龙门寺东围墙外约30米处;

  南:至现有龙门寺南围墙外约70米处;

  西:至现有龙门寺西围墙外约80米处;

  北:至现有龙门寺北围墙外约120米处;

  占地面积:6.55公顷;

  保护范围分2级: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 龙门寺现有围墙范围内,以文物本体为主;

  占地面积:0.59公顷。

  一般保护区:保护范围内除重点保护区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以文物相关文化遗存为主,包括现有金刚殿遗址、牌楼遗址、和尚墓塔、透明碑、祖师坟茔墓塔、香道以及周边田地及山体;

  占地面积:5.96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

  以龙门寺周边环境为主,包括龙门寺周围视域可见范围内的区域,朝向龙门寺方向的山坡及区域内的田地、浊漳河支流、树木等。

  东:至寺院东侧500米弥勒山山脊线;

  南:至源头村北端约400米的山脊线;

  西:至现寺院西一组养殖用房西200米处山脊线;

  北:至背靠北侧龙门山山脊线。

  占地面积: 16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