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战略

  第三章 发展目标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五章 重大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七章 实 施

  前 言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并留下了丰富多彩的珍贵文物。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战略资源,蕴含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传承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体现着国家的文化软实力。

  文物博物馆事业,事关文化传承、历史延续,事关社会发展、文明进步,事关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事关国家安全、国家形象。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文物,发展好文物博物馆事业,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始终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是未来五年全国文物博物馆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地区各部门推动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的规划期是2011-2015年。

  附件下载: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