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

  时值夏日,高温炎热,用电量增大,雷雨等各类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火灾高发期。近期,全国接连发生多起火灾事故。7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了全省进一步加强火灾防控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省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工作生命线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剔除官僚、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千方百计做好文博单位防火工作。

  二、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各地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一把手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把责任落到实处。各文物建筑单位和博物馆及文物收藏单位要根据季节特点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针对夏季气候特点加强电源、火源的管控,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加强防人为破坏及防雷雨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要加强值班和巡查,做到安全制度落实到位、安全责任定位到人、职责履行到岗尽责、物防功能发挥有效。

  三、认真检查,消除隐患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立即行动,组织对辖区各文博单位开展一次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扎实细致地排查各类火险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督促单位立即整改。督促落实值班巡查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保证预案、措施实用,应对有效。要对古建筑和博物馆等公众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单位,特别要对电源、火源的管理、用电设施、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消防车道和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等进行逐一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市要将检查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省局。省局将对太原市所属和世界文化遗产地等重点单位进行抽查。

  四、深入宣传,强化培训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文物保护安全防火工作重要性,树立公民文物安全防火意识,自觉履行防火和文化遗产保护义务。结合公安部门“五大”活动深入宣传,把文物火灾防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积极组织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防火知识和预案演练教育培训,自觉尽职尽责,保证文物安全,为“中博会”添彩,为文化强省献力。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