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文物局2013年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政府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组织报考我局所属6个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9月27日上午

  地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从《关于确定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98号)规定的《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名单》中选取。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按有关规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要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五)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351-4039538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