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文物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将组织报考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体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9日早7:30在省民俗博物馆院内集合。

  地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从《关于确定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98号)规定的《山西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名单》中选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按有关规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六、考生须知

  (一)请于检查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检查前一天晚宜清淡饮食,请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八小时禁食、水,以保证体检正常进行。

  (二)检查时请勿穿戴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三)孕妇(尤其早孕妇女)及哺乳期妇女,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避免X光、CT等放射类检查。

  (四)女性受检者如在生理期期间,请勿留取尿标本及妇科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咨询电话:0351-2027677

  附件:山西省文物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山西省文物局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