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48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朋霞代表

您与孙瑞雪、刘越、张军、陈雪亮、杨军宏、牛晨霞、魏超、申晨芳、岳梦华等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文物密集县域县级文物和未核定级别文物修缮及活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文物密集区域的保护利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为进一步推动区域文物资源整合,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深入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以更好地促进辖区内文物资源的科学保护、适度利用,促进文旅融合,服务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文物局启动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印发了《山西省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将16处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列入山西省第一批专题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将运城市、晋城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列入第一批综合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平顺县是我省文物资源大县,其中国保单位15处,省保单位2处,市县保单位64处,资源类型以古建筑优势较为明显。平顺县古建筑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列入山西省第一批专题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目前,平顺县以“天工太行,中国古建筑活态博物馆”为创建主题,编制完成了《平顺县古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方案》,依托平顺县的文物资源与历史、地理空间格局,打造古建筑与传统村落融合发展的试点片区,构建“一廊双带”的发展格局。将分级分类分期开展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打造“古建筑+传统村落”保护活化利用集群、完善博物馆展示体系、建立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研学基地等作为重点工作进行推进。目前,我们已组织专家对平顺县等示范区创建主体提交的创建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召开了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进会,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三、下一步,我们将对平顺县等保护利用示范区从行政审批、工程组织形式、专项经费、保护利用政策等方面都给予优先支持,从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做好服务,通过组织专家现场考察指导评估、不定期检查指导等形式,加强对平顺县等进入示范区创建名单的市、县的指导和帮助。要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摸索出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模式或经验,为推动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蹚出新路。实现文物保护与有效利用相融合,文物保护与民生改善、城市更新相融合;持续不断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参与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构建文物保护利用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文物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人:

    人:刘玉昕

联系电话:0351-4037327

山西省文物局  

2022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