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乃珠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农村实施文化赋魂工程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对做好我省农村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关于农村文物保护利用,需要向您说明的是: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文物局结合部门职能,不断加强农村文物的保护利用。
一是加强农村文物建筑保护修缮。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省政府“三大旅游板块”战略部署,2021年共安排中央、省级文物保护经费8000余万元,用于尉村后土庙、郭峪村古建筑群、师家沟古建筑群等90余处农村文物建筑的修缮。
二是加强红色文化遗存保护传承。安排、省级文物保护经费5500余万元,对武乡、左权、兴县等革命老区的一批革命旧址实施了保护维修。指导武乡县以打造“国际知名的太行精神红色旅游区和国内著名的红色文旅产业创新区”为目标,编制了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实施八路军文化园、游击战体验园、红色旅游公路、太焦高铁连接线等配套项目,举办了八路军文化旅游节和八路军文化研讨会,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32个,有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三是加强文物内涵挖掘。编辑出版了16卷的《山西珍贵文物档案》、4卷的《山西文物精华丛书》,组织编写完成20处“山西国宝级文物故事”书稿初稿,启动了《山西文物大系》编纂工作。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2017年文明守望工程启动以来,全省文物认领认养累计342处,吸引中央资金3.6亿余元,其中多数建筑位于农村。
五是配合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意见》,重点对农村文物建筑周边、文保工程工地、考古发掘现场及驻地环境进行了排查整治。
三、关于您提出的“在我省农村实施文化赋魂工程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建议”,我们将结合文物部门职能做进一步研究,认真采纳,认真落实。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结合乡村振兴组织做好农村文物的保护修缮与利用工作。在安排年度社会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时,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类的文物保护工程给予适当倾斜,特别是向位于旅游线路上的、有利用潜力的文物建筑上倾斜。
二是督促各市做好文物保护项目储备,对没有立项的加快立项,没有编制方案的加紧编制方案。同时,加强各保护项目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三是指导地方有序推进农村文物活化利用,对农村中有开放利用潜力的文保单位增加必要的展示利用设施,如标识系统、保护展示厅、文物库房、必要的展示用房、游客管理服务中心等,促进文物保护单位对外开放。
四是深化文明守望工程,持续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物建筑的认养认领,多渠道推进农村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
负 责 人:
承 办 人:张喜斌
联系电话:0351-4037327
山西省文物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