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开展文物领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文物发〔2020〕12号

山西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开展文物领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文物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开展文物领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文物局

2020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文物领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是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因应形势发展、顺应群众期盼、致力治晋兴晋强晋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在全省文物领域开展好创建工作,切实做到干部职工守正创新、文物安全稳定向好,现根据省委要求和文物工作实际,制定我省文物领域“三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把工作着眼点放在“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上来,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全省文物领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

  二、组织机构

  成立省文物局“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润民 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程书林 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元成 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山西博物院院长

  赵曙光 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宁立新 省文物局一级巡视员

  成 员:王振华 省文物局办公室主任

  樊亚萍 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白雪冰 省文物局文物管理处处长

  郭鹏云 省文物局博物馆管理处处长

  王晓东 省文物局执法督察处处长

  马 胜 省文物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

  张慧国 山西博物院副院长

  王晓毅 省考古研究院院长

  任毅敏 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院长

  路 易 山西文博集团筹备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物局办公室。

  三、主要任务

  (一)在“零上访”创建方面

  1.坚决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在省委常委会和专题会上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的重要精神,克服麻痹思想,扛起主体责任,守好自家阵地。

  2.进一步加强党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领导,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改革和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3.对近年来文博领域发生的信访事件进行大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逐项了解核实信访人所反映问题的处理解决情况,已经解决的做销号处理;能马上解决的指导属地文博单位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责任人,强化督办落实;对新发现的潜在性、苗头性的矛盾纠纷,要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在“零事故”创建方面

  1.依托智慧旅游云平台,融合建设覆盖国省市县四级文物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力争国保、省保文物安全监管平台今年建成并试运行,2023年覆盖全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字化监管系统全部建成。

  2.采取“志愿者+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建全国首家常态化、专业性文物安全巡检队伍,对全省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国保、省保文物单位的本体保存状况、安消防管理运行、建控地带违规建设情况进行全年不间断巡检,对重点市县保文物单位进行不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3.按照《山西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定期研判、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对文物建筑和博物馆集中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工作台账,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4.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编制执行《山西省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文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消除重大隐患,形成制度成果。

  5.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预案,切实做好重要时期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的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工作。

  (三)在“零案件”创建方面

  1.深入推进我省文物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好涉案文物鉴定,强化线索摸排报送,加强行业乱象治理,努力实现文物领域“无黑无恶”的工作目标。

  2.坚持“服务项目为王”和做好文物保护两手抓、两手硬,一方面将大型基本建设中涉及文物保护的审批事项由申请后被动服务变为事前主动服务,有效减少文物领域法人违法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对近年来发生的文物法人违法典型

  3.案件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4.会同全省各级检察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晋检发〔2020〕5号)精神,对破坏世界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等行政违法行为线索和事实进行协作办案、依法起诉应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三零”创建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全责,把“三零”创建工作责任压到实处。

  2.强化目标考核。各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要及时把“三零”创建工作纳入文物工作专项考核内容,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创建目标和创建举措,堵漏洞、强弱项、补短板,推进“三零”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3.注意总结经验。各市文物局、局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进行推广。

  相关链接:方案解读:《开展文物领域“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