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开展“红色草原”推介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年4月,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红色草原”推介活动的通知》(文物革函〔2022〕265号),在全国开展“红色草原”推介活动。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工作要求,省文物局、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红色草原”推介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我省“红色草原”申报工作,并要求各市文物和林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要求的范围、条件、程序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