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文物局 关于开展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


2022年4月28日,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2〕13号),要求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文物局工作要求,省委宣传部和省文物局决定共同开展山西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核定公布工作,并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从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扎实推进,按时报送材料三个方面,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革命文物名录公布范围、公布程序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核定公布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