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4月29日至4月30日,山西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组深入稷山县,对稷山县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副县长高康夏参加相关会议。

汇报会上,高康夏全面汇报了稷山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工作情况。省级验收组严格按照国家省文物普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四普档案资料、复核普查平台数据、随机抽查文物点位等方式,对普查实施、文物核查、信息采集及成果整理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验收总结会上,验收专家组对稷山县文物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稷山县文物普查工作组织有序、保障得力、数据质量符合标准规范,践行了“应普尽普”原则,达到验收预期目标,同意通过省级验收,并就成果深化、数据优化、保护提升等后续工作,提出了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意见建议。

高康夏代表稷山县委、县政府作表态发言,表示,将以此次验收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诚恳接受意见,持续抓好检视整改;深化成果运用,把各位专家的指导转化为实际行动,以更强的自觉、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切实守护好稷山的历史文化遗产,让千年文脉在新时代焕发新生,为稷山高质量发展注入深厚的文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