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事业 委员们这样说!

近日,中宣部、文旅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怎样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将历史文脉继续传承下去,成为全社会面临的崭新课题。时值两会召开之际,文艺界委员就此纷纷建言献策。

多管齐下 做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及文旅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但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当前,文化遗产事业的重要性还未得到部分地方各级政府机关的普遍重视。具体表现为在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安排中,文化遗产事业往往会被忽视或轻视。即使法律法规或中央文件中已经做出的事业安排,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也打了折扣或未能执行。盲目拆旧建新乱象仍存。”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所长贺云翱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这样谈到。

贺云翱提出,我们应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全面保护和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相关部门在法律法规执行、专门机构建设、财政投入、人才保障培养、部门协作、规划编制等方面应把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事业做实,使之在国家、区域和城乡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新中国城市街区遗产保护利用

在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博物院院长马萧林看来,在过去的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存在重视古代、轻视近现代的倾向,还有不少历史文化资源没有纳入保护名录,其中就包括新中国城市街区遗产。

目前,我国的城市建设已经进入城市更新阶段,新中国城市街区遗产大多处于城市的繁华中心区,保护和管理问题日渐突出。作为新的遗产类型,各地在保护实践中往往面临着重视不足,保护乏力;硬件老化,难于利用;产权复杂,改造成本高等问题。

因此,马萧林提出,建议组织各地有序开展调查认定,进一步摸清新中国城市街区遗产的分布与保存状况。同时,将重要街区的保护纳入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区域发展规划,有序疏解人口,激发街区活力,延续历史氛围,与城市建设和谐共生。“建议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补足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稳妥推进重要街区的有机更新。”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完善考古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机制

赓续中华文脉,光耀复兴之路,考古是其中重要的一环。需要注意的是,当前我国考古领域还面临专业人员匮乏、考古现场文物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以往考古过于粗犷,同时由于对现场保护不够重视,现场大量文物信息损失,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发掘性破坏。此外,考古发掘现场涉及水下、南方潮湿地区和北方干燥地区等各类复杂考古环境,旧石器、新石器历史时期均出土大量各种珍贵文物,这些因素都使得现场保护需要理论知识、实践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士。”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家博物馆研究馆员潘路说。

对此,潘路建议,以国家文物局、省市级文物局为主体,针对重大考古现场,组建国家级、省市级考古现场保护协作领导组、专家组、项目组,合理调动全国和省市级专业专家及保护修复人员,通过总结海昏侯、三星堆等重大考古项目中考古与保护有机结合的成功案例,建立合理有效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人员管理体制机制,保障考古现场保护工作及随后的研究工作顺利运行。同时,加强与考古学科的深度融合,明确现场保护是考古发掘的有机组成,积极把现场保护的行为纳入到考古发掘必备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