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第二批省保)

  鼓 楼(第二批省保)

  时代:明

  地址:方山县城南

  鼓楼又称观音楼。据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观音楼记》碑载,创建于明景泰四年(1453年),后又多次维修。1986年至1989年翻修时,将楼整体抬高1.5米。现存建筑除个别构件外,均为明代原物。

  楼通高18.5米,平面方形,面阔进深各三间,三檐十字歇山顶,布瓦覆盖,黑色琉璃瓦剪边。一层基础砖砌,高1.5米,上立柱16根。四面敞开,为十字通道。二层设平座,楼之斗形制因使用位置不同,也略有差异。第一、二层檐下三踩出单昂;第三层檐下单翘单昂出五踩;平座三踩出单翘。楼内现存彩塑2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