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金湘军签署第306号省人民政府令 发布《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

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12月7日,省长金湘军签署第306号省人民政府令,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