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6月14日是2025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全面展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新进展新成效,让文物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的浓厚社会氛围,现就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让文物焕发新活力 绽放新光彩
加强文物保护传承利用是我们共同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坚持保护第一,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健全文物保护传承体制机制,加强文物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加强传承利用,深化文物价值挖掘,推进考古研究阐释,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扩大优质文博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深化交流互鉴,开展联合考古和文物保护修复,推动国际展览提质增量,促进国际人文交流常态长效。
二、宣传口号
(一)守护文化遗产 建设文化强国
(二)学习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 阔步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三)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四)坚持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 落实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
(五)科技助力保护利用 文物赋彩美好生活
(六)践行全球文明倡议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七)各地特色宣传口号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展示文物工作成效。紧紧围绕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文物整体性系统性保护、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等重大决策部署,策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博活动,展现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成效。
(二)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凝聚广泛社会共识。自觉当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员”“讲解员”,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推出丰富生动的普法作品,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文物保护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和理念,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三)挖掘文物多重价值,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重要时间节点和展示平台,深入挖掘和充分运用文物资源的育人功能,深化抗战文物研究阐释,为基层提供优质文化资源,实现“文物保护”与“文化惠民”双向奔赴,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
(四)讲好中国文物故事,展示良好精神风貌。鼓励文物行政部门、文博单位联合宣传部门、网信部门、广电部门,联动传媒机构、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直播、线下展示,宣传各地丰富多彩的文博活动,展现文博工作者的匠心坚守和时代担当,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文物新篇章、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重要舆论支撑。
四、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筹备。6月14日,国家文物局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在长沙市共同主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文物展览展示、参观讲解、教育研讨与宣传传播活动,展示活动主题与宣传口号,丰富活动内容与举办形式,鼓励文博场馆提供免费开放、延长开放、免费讲解培训、沉浸式互动体验以及公益性鉴定等文物惠民服务,展现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成果成效,扩大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民参与力度。
(二)联动宣传展示。国家文物局统筹各地活动安排及活动亮点,通过新闻发布会、中央媒体联动报道等方式予以宣传推介。请你单位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文博单位相关活动安排,分别于2025年5月15日前将本省(区、市)、本单位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计划,6月20日前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总结报送我局,并于6月14日前推送相关重点活动宣传链接。
(三)确保活动安全。认真做好活动期间服务保障,制定应急安全工作预案,确保活动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文物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联系人:
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 李春鹏
国家文物局新闻中心 储佩君
联系电话:010-56792054 18500540563
电子邮箱:zfsxcc@163.com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