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1+3”岗位责任履行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

  7月12日,山西省文物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楼阳生省长的有关批示精神和张复明副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和“1+3”岗位责任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副局长宁立新主持,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听取了局直属各单位的情况汇报,通报了省直工委关于表彰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决定,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局党组书记、局长雷建国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就本单位在履行“1+3”岗位责任制方面和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做法和经验等情况作了简要汇报。

  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刘正辉同志传达了省直工委表彰《通报》。通报中,省文物交流中心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局机关王振华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山西博物院杨敬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书林同志代表局党组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涉及到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宴请等老问题,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雷建国在会上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正确理解、认识“一岗双责”和“1+3”岗位责任制的关系、要求;二是要切实把“一岗双责”和“1+3”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三是要着力增强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能力。

  雷建国强调,专题召开这样的会议很有必要,目的就是要认真分析研判各单位在履行“1+3”岗位责任制和防范化解风险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时刻提醒自己牢记“三个不要忘记”,即不要忘记自己是组织的人、不要忘记自己是党的文物工作者、不要忘记自己是文物大省的工作者,最终喊响“1+3”,研究“1+3”,落实“1+3”。

  雷建国指出,“一岗双责”中的“一岗”就是本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相关人员不仅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相应的“其他方面的管理责任”。“1+3”中的“1”指的是履行好“一岗双责”,“3”指的是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稳定。“一岗双责”是“1+3”岗位责任制的总体要求,而“1+3”岗位责任制是从“一岗双责”里面延伸出来的,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的关系。履行好一岗双责和“1+3”,就必须“讲政治、讲大局、讲站位”。“讲政治”就是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组织的人,做任何事情都要按照党的要求来办,这是领导干部的首要功底。“讲大局”就是要始终做到全省文物工作必须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来安排部署、局直属各单位工作必须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来具体实施。“讲站位”就是安排部署工作必须要立足于文物大省的高度。

  雷建国明确指出,在“抓廉政”方面,要重点围绕巡视整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指标考评和2018年党的工作要点具体落实;在“抓安全”方面,要重点围绕生产安全、网络安全和人员安全具体落实;在“抓稳定”方面,要重点围绕情况梳理、预案制定、定期分析研判解决,具体落实。

  在如何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方面,雷建国强调,一是要重新梳理完善有关制度。从基础应急、财务管理、工程管理三个方面入手,把相关制度一项一项认真研究,该补充的补充、该修订的修订、该废止的废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或降低其不良影响。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监督执行机制。要通过抓落实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定强有力的检查督促措施,不断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特别是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局机关纪委要切实牵起头来,有计划分步骤地对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驾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